Nvidia一名股東今天委托一家美國律師事務所對Nvidia提起訴訟。該訴訟書稱Nvidia在過去的8個月里故意隱瞞顯卡存在嚴重缺陷的事實,并向公眾散布錯誤和有誤導性的言論。這一行為已經涉嫌違反了美國證券法,而且使公司股東蒙受了巨大經濟損失。美國加州一地方法院目前已經受理此案。
這份訴訟書還指控Nvidia公司CEO黃仁勛和CFO馬文·伯克特早在2007年11月就知道該顯卡存在缺陷,但故意拖到今年7月才宣布該消息,此舉已違反了美國證券法的相應規(guī)定。
在今年7月2日,Nvidia承認其生產的部分顯卡出現問題,并準備了2億美元的應急資金。這一問題的公布馬上導致該公司的股價暴跌31%,最后慘淡的收于每股12.98美元。Nvidia也因此遭受了近30億美元的損失。提起這份訴訟的原告要求Nvidia公司管理層向股東支付相應補償金,但未指出具體金額。
這份訴訟書還指出,Nvidia公司試圖通過發(fā)布系統(tǒng)更新補丁的方式來彌補顯卡造成的缺陷。該補丁主要用于更新BIOS,增加筆記本風扇的頻率,穩(wěn)定GPU溫度。不過,這種解決方法只是降低溫度的變化率,以求延長芯片的壽命。這方法不僅治標不治本,而且對電池耐力有很大的影響,對買了相關產品的用戶來說是相當不負責的態(tài)度。
訴訟書還稱,“過去8個月當中,被告故意向Nvidia投資者隱瞞了產品存在缺陷的事實,這一做法已經給Nvidia的資金狀況和今后市場前景帶來了很大的影響”。
Nvidia目前沒有就此事發(fā)表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