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8月5日,深圳居民彭干勁在外出辦事的路上,被逆向行駛的貨車撞到,經搶救無效于8月8日不治身亡。直到今天,彭干勁的遺體仍然安放在殯儀館。彭干勁的家屬從肇事發(fā)生后共獲得賠償金只有1000元,為什么彭干勁的遺體遲遲不能火化,為什么一起交通肇事導致被害者身亡的案件賠償一個多月了只付了1000元?

交通肇事致受害者身亡只賠付1000元?
2010年8月5日星期四上午9點,深圳榮豐包裝制品有限公司員工王立,與同事張海波在上班時間外出。王立張海波是親戚關系,王立代替司機張海波無證駕駛粵B/039V1號輕型廂式貨車,沿龍崗景芬路由北往南方向逆向行駛。在距離榮豐公司工廠所在地不到500米處,將正常騎自行車的彭干勁撞倒。經過醫(yī)院診斷,彭干勁因前后腦兩次受傷,搶救無效死亡。
事故發(fā)生后,在圍觀群眾的督促下,肇事車輛上的王立和張海波才報了警。在交警現場勘查時,肇事車輛登記駕駛員張海波頂包肇事司機王立,干擾交警責任認定。經過現場勘察分析,深圳市交警局龍崗大隊作出認定,肇事司機王立承擔事故的全部責任。
受害人彭干勁在醫(yī)院搶救期間共花費人民幣35735元,盡管警察多次督促,但是肇事者在繳納1000元治療門診費后就杳無音訊,受害者家屬不得不自行支付全部費用。

受害者家屬有理不知該向誰傾訴
事發(fā)后,據受害方家屬說,肇事者所在單位深圳榮豐包裝制品有限公司迅速辦理了王立和張海波的自動離職手續(xù),并且8日人過世,10日急忙停掉了王立的的社保。該公司有個交通肇事案件的事故處理人只給受害者家屬留下一句話后離去,“王立他們沒有錢,要判幾年判幾年”。
彭干勁過世后,留下了70多歲的父親和50多歲的妻子。彭干勁的兒子剛剛大學畢業(yè),尚無能力支撐整個家庭,彭干勁的離去讓這個家庭陷入了窘境,家人只能靠親戚幫助來支付醫(yī)藥費。

肇事案件能夠順利處理才能告慰死者
交通肇事致受害者身亡,一個多月了,沒有支付醫(yī)藥費,沒有支付喪葬費等任何費用,一個喪失了頂梁柱的家庭迄今只拿到了1000元的賠償金。這個社會需要良心和良知,我們希望受害者家屬能夠拿起法律的武器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希望肇事者及其所在單位能夠自覺承擔起應付的責任,我們更希望受害者彭干勁的遺體能夠順利火化,這件交通肇事案件能夠合法、合理的解決,以此來告慰死者。